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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十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2019-10-28 18:11     (点击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各分党校: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根据我校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和2019年党校工作计划,决定举办第二十一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近期拟发展的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培训于117日—17日进行,共35个学时(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最高理想、根本宗旨;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纪律和作风;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以实际行动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等。

 

四、培训形式

 

主要采用专题讲座、课堂教学、影像教学、分组讨论、志愿服务、自学等方式进行。

 

五、组织实施

 

本次培训由校党校统一安排,实行班级小组制。每个班级按院系分为若干小班,由各院系指定负责党务工作的辅导员担任小班班主任,成立班级委员会,全面负责本班的培训工作;每个小班分为若干学习小组,由班主任指定学生骨干担任小组组长,具体负责本小组的分组讨论、考勤等。

 

培训结束后,由班主任根据参训学员考勤、课堂笔记、分组讨论、学习心得等情况,按百分制审定平时成绩,并将结果报校党校办公室。结业考试由校党校统一组织,按照平时成绩30%、考试成绩7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卷面成绩不及格者,视为不及格。成绩合格者,由校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六、具体要求

 

1. 各党委、党总支、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培训动员;要指定专人负责培训工作,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本次培训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2. 发展对象培训花名册请于114日上午12:00前报党校办公室(行政楼803)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稿。

 

3119日—10日进行集中培训。学员要自觉遵守党校有关规定,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申请,经班主任批准,报校党校办公室备案。 11月19日上午12:00前发送发展对象培训成绩单电子稿。

 

4. 党课结业考试于1115日举行(届时通知)。结业考试严格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制度》(院党字〔201138号)相关规定执行;凡在以往党课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学员,不得参加本次培训,党校办公室将认真核对名单,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

 

 

附件1:发展对象培训花名册

 

附件2:发展对象培训成绩单

 

 

 

中共河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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