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校基本建设,促进党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高规格做好文件资料档案的基础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党校和各分党校增强资料建档意识,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
二、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和保管。
三、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做好全部档案和财物的移交工作,以保持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四、归档的文件资料应内容齐全、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标题准确、装订整齐牢固,并做到妥善保管、定期检查。
五、党校档案立档范围:
1、校党委有关党校工作的文件;
2、上级有关部门文件;
3、党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4、培训班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教学安排表;
5、学员登记表、学员结业鉴定表;
6、考试试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7、优秀学员名单;
8、每期培训班新闻、领导讲话;
9、教师教案、学员心得体会等教学资料;
10、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的党校材料;
11、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