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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工作职责
2012-10-09 10:30     (点击次数:)

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工作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高办学水平。  

二、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要求,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党校教学、科研计划和措施并积极实施。

三、负责举办培训班、轮训班、读书班、理论研讨班,培训党员、干部、高知人员、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等。

四、负责以党校为阵地,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五、负责围绕学校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定有关专题,组织力量进行党建理论研究,为校党委提供决策参考。

六、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党校校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工作计划与安排、分析培训情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七、负责党校教师聘任和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相对稳定、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的师资队伍;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八、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分党校的培训工作,为分党校提供师资、教材等方面的支持。

九、负责公共管理系列职称申报和一级评审工作。

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助与合作,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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