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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党校兼职教师师资库的通知
2024-03-20 09:26     (点击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党校:

为建立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切实提高党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中共河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党校工作制度(修订)》和学校实际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党校兼职教师师资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事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勇于理论创新,具有胜任党校教学、理论研究能力;

(四)热爱党校事业,学风严谨,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二、遴选范围

(一)校级领导;

(二)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长期从事党务工作并具有一定党务理论知识的机关干部;

(三)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辅导员、党支部书记;

(四)马克思主义学院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职教师;

(五)校内外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理论专家、省级及以上党代表等。

三、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提高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

(二)积极担任党校分配的教学工作,指导党校学员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学员思想政治素质;

(三)关心党校建设,积极参加学术研讨、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

(四)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五)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四、工作程序

(一)填写《河南科技学院党校(兼职)教师登记表》(见附件),由所在基层党组织进行资格初审后,于3月26日 17:00前,将纸质版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交至行政楼803,同时发送电子版(邮箱:13403738778@163.com)。联系人:虎燕子,电话:3693191

(二)资格复审。由组织部、党校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结果公示。确定通过复查名单后,由党校对资格复查通过人员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相关待遇

(一)课时和课酬。党校兼职教师在校院两级党校的教学工作量计入职称评定教学业绩,并按照每学时50元的标准,支付兼职教师课时补贴。

(二)目标激励。组织部、党校推进优秀教师参加上级部门和省级及以上培训机构的学习培训或进修。

附件:河南科技学院党校兼职教师登记表

河南科技学院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4年3月19日

(初审/虎燕子复审/虎燕子 终审/熊仁杰)

附件【党校兼职教师登记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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