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党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规范党员发展程序,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共河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校党字〔2019〕86号)和《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制度(修订)》(校党字〔2020〕4号)相关要求,党委组织部、党校拟分两期对2025年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养期满一年以上、经党组织考察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拟在近期发展入党的在校学生和教职工。
二、培训时间和学时
2025年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共两期,分别在4月(第三十二期)和11月(第三十三期)举行。集中培训不少于24学时,具体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培训形式和内容
培训由党委组织部、党校统一组织,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党校承办,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下简称“二级党组织”)、分党校配合完成培训工作。培训采取专题讲座、影像教学、分组研讨、志愿服务、自学等形式。培训统一使用《大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教程》及配套网络平台练习题库,培训重点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章、党史、党规党纪、党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宗教理论等。
四、组织实施
1.材料报送。请各二级党组织于4月21日12:00前,将第三十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花名册(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校党校,并发送购买教材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集中培训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报送平时成绩登记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未按时报送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培训。
2.结业考试。党委组织部、党校将依据考试题库和培训课程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考试题目从题库中抽取率不少于80%,5月7日中午进行第三十二期培训班结业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结业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分别占综合评定成绩的70%和30%。
3.颁发结业证书。综合评定成绩合格的培训对象,由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4.第三十三期培训班拟于11月份举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1.各级党校要高度重视。校党校做好集中培训组织工作和课程安排,分党校做好培训动员,配合做好考勤工作,组织好分组研讨、自学和志愿服务等工作,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2.参加集中培训的学员要充分认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随堂点名2次不到、请假超过2次(含),均属于未完成本次培训的学习任务,不予结业。
3.凡是往期培训中因违纪未结业的学员,不得参加本次培训,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
材料报送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0号楼806室),邮箱:3260923596@qq.com
联系人:张 珂老师 15737395127
林海波老师 15565250357
相关附件请到党校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
附件:1.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花名册
2.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购买教材信息表
3.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平时成绩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5年4月10日
(初审/林海波 复审/虎燕子 终审/熊仁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