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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级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的通知
2026-03-20 17:35 原国庆  党委组织部 (党校)   (点击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各分党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科级及以下干部(含相当职务、职级层次干部);其他党员。

二、培训内容

集中学习“‘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根本保证”和“‘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2次课程,并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开展1次研讨(做好研讨记录)。

课程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骨干教师讲授。通过登录共产党员网、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网上党校”、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进行线上学习。

三、培训时间

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2个半天。培训在2026年5月18日前完成。

四、培训方式

各单位结合“关于开展河南党员教育‘云课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网络专题培训班的通知”,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以有组织的、集中的学习方式收看视频课程,结合实际组织研讨交流,特别要组织好非党员科级及以下干部的学习研讨。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好本单位人员的学习和研讨交流。落实请假和补课制度。对因工作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参训的,及时组织安排集中的补学补训,确保按时实现应训尽训。

已参加“云课堂”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可不再参加集中学习。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不作硬性要求。培训工作中,要防止走形式、走过场,避免简单化、随意化和“低级红”“高级黑”。

2.做好数据报送工作。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掌握培训进展情况,于3月27日(下周五)18:00前将学习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楼803室)。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6年3月20日


(初审/原国庆  复审/虎燕子  终审/熊仁杰)

附件【附件1.乡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员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情况统计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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