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安排,
4月
2日下午
,全校处级以上干部分别在校长王清连、校党委副书记张玉珍带领下赴省二监狱、豫北监狱参观,接受警示教育。
在监狱管教警官的引导下,全体人员参观了服刑人员的膳食加工中心、服装习艺中心、宿舍等生产、生活场景,听取了四名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四名服刑人员讲述了他们犯罪的过程和内心的忏悔。从犯人的忏悔中了解到他们都是由于放松自身学习和思想改造,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迷失了方向,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扭曲,为物所惑,最终走向犯罪,亲手将自己送进了四周高墙电网的监狱。听了犯罪人员发自内心的忏悔,大家对犯罪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感悟,心灵受到极大的震动。
在警示教育活动中,校党委对参加活动的党员干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坚守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作为一名高校党员干部,要时刻坚守理想信念,敬畏品格操守的约束红线,杜绝精神“缺钙”和思想“软骨病”,秉持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自觉激发戮力奋斗、无私奉献的力量源泉。二要正确行使权力。市场经济浪潮下,我们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诱惑和考验。在诱惑面前,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自律;要耐得住清贫,顶得住歪风,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要严于修身、严于用权、严于律己,自觉做到慎始、慎微、慎独、慎友,自觉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认识手中权力的性质,明白权力来自于人民,属于人民的道理;要时刻确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要自觉接受监督。监督是对干部权力的一种约束,更是对干部的一种关爱。自觉接受监督是党对领导干部的一贯要求。我们每一个同志都要时刻摆正个人和组织、个人和群众的关系,真心实意听取各方面意见,积极接受各方面监督,要始终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始终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
活动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一定把此次警示教育牢记于心,引以为戒,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恪守党纪国法,尽职履责,做一个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干部。